本报讯(通讯员谢根深报道)为进一步建立采掘岗位长效激励机制,稳定采掘员工队伍,从5月1开始,金竹山公司为采掘员工设立出勤津贴。
该公司《采掘出勤津贴办法》规定:采掘员工、编制在采掘连队的区段运输工、巷修工、回收工月出勤月大达24天、月小达23天;采掘、巷修、回收队正职队干月出勤达18天,采掘、巷修、回收队副职队干月出勤月大达23天、月小达22天;凡达到以上规定出勤的采掘员工与采掘队干按60元/月的标准发放出勤津贴;达到以上规定出勤的编制在采掘连队的区段运输工、巷修工与巷修队干、回收工与回收队干按40元/月的标准发放出勤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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